文章摘要
游牧文化是蒙古族传统文化。移动性,是解读和诠释游牧文化的一个很好的理论视角。本文以农耕文化作为“参照体”,以“移动性”为核心概念探讨游牧文化的核心价值。与农耕文化相似,游牧文化与土地之关系也很紧密,但其形态是移动的,在更大的空间中展开。蒙古族游牧文化之移动性具体表现为:可移动的畜群、可移动的居住空间、不适合财富积累的特征等,在宽广的平面空间中呈现了蒙古族文化的基本要素和内在逻辑。
关键词
游牧文化;农耕文化;移动性;空间
人类的发展史上,形成了各种各样的文化形态和文明类型。比如,农耕文明、游牧文明、海洋文明、工业文明等。并且,在人类历史进程中,各种文化(特别是农耕文化与游牧文化)相互采借转换、含化整合、相互交融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和谐面貌,但“游牧”依然称之为“游牧”、农耕依然称之为农耕,归根结底源于文化是有边界的,这一边界便是“移动性”。农耕文化与游牧文化相互照应,形成了独特的文化表述机制,深深羼入对两种文明对于“移动性”的不同解读逻辑之中。下面,分几个层次讨论游牧文化的这一移动性特质。
一、移动:生命生存与发展的基础动力
移动(move)是一个普世性概念,更是物质(包括各种生命体)的一个基本特征。《说文解字》:“移,禾相倚移也。”《王力古汉语字典》中,“移”本义为禾苗随风摇曳,引申为摇动。另据《康熙字典》,移,本义为移秧,引申泛指移植。《辞海》和《汉典》中对于“移动”一词有两种解释:1.改换原来的位置。2.调动。大体上,“移动”的本义是指与“静止”一词相对应的表现形式。当然,在物理学意义上没有绝对静止的物质。更或许,在物理学家眼里,可能不存在不变动的物质。移动(震动)是物质的本质。
移动,是地球上一切有机生命体的本能与属性。“人”作为一种“物质∕生理客体”,移动(move)是它最基本的表述方式。人有关“移动”的概念范畴相当广泛,包括日常生活中的所有行为实践,例如,眨眼皮、说话、劳动、吃饭,甚至新陈代谢等等无不包含其范畴之内。除此之外,也延展出很多其他意义:1.迁徙、迁移、转移;2.变化、改变、变动、变迁等等。总而言之,“移动”的变量,可以是微小的、甚至无法用肉眼发现的,也可能是相当显著的变化。但无论怎么改变,“移动”的意义无外乎事物在空间和时间上的转变。例如,觅食、迁徙、朝圣、旅行等等。当然,这是以作为人区别于其他有机生命体的一个显著特征。
“身体”与其他生理有机体或者“物”,在时间、空间发生关联之时,“移动”便产生效应。包括人类在内的每一生命个体,如果拥有移动的能力便意味着生命正在延续,反之亦然。人类进化史上“二足直立”作为一个明显标志,使“人类”从人科动物里分类出来,从此人类的足迹便开始从非洲走向世界各地。比如,人类早期历史,移动与迁徙也是人类获取食物的主要方式。据考古学资料证明,直至100万年前,人类还以游猎采集生产方式为主。即便“目前,世界上50亿人口中还有将近25万人主要通过渔猎和采集维持生存。”在这个意义上,归根结底只有“移动”才有可能使“人类”成为真正的“人”。
人类,在地球上的移动范围很广,以至于区别于其他生物。如“老虎、大象、骆驼,就连被称之为百兽之王的狮子,从它们生活的地理分布来讲,比人类的移动分布范围狭窄得多。也就是,它们的适应能力比较小。虽说,蟑螂、老鼠的移动范围也很广,但那也只是附着于人类活动的移动而已,不是依靠自身力量去开拓生活环境的。”因此可以说,“移动”是生命的常态,是身体最基本的表述工具和叙事方式。移动的范围和自主能力也是区别于其他生命体的一个关键要素。追溯人类历史,正是因为“移动”才使人类走向了创造不同文明与文化的道路。
总而言之,“移动”使“人类”成为真正的“人”,并赋予作为生命有机体的“人”创造多元文化形态和文明类型的可能性。
二、移动性:游牧文化的基本属性
从更宏观角度看,大规模移动、迁徙是适应相应生态环境的结果。人类的生产生活方式、居住结构、宗教形式、交通手段等等方面都成为不同文化的表述,例如游牧形态与农耕形态。一般情况下,“移动”具有积极意义,譬如,发展、旅行、升迁等等。可在另一方面,通常“移动”也与一些悲观主义色彩的词汇联系在一起,例如,移民、背井离乡、搬迁、离散等等。同样一个表示变化的词汇,在不同民族文化中的意义也可能不尽相同。仅以“迁徙”这一概念为例,它在农耕文明和游牧文明两种不同文化形态中具有不同的认知与解释。
《汉书·元帝纪》称:“安土重迁,黎民之性;骨肉相附,人情所愿也。”几千年来,以土地为生计的农民,对土地看得很重,他们“安于本乡本土,不愿轻易迁移”。也就是,农耕文化对于土地有着强烈的依赖感,汉语中的“社”(示+土)即表达了人与土地的这种捆绑关系。在农耕文明的发展历史中,“迁徙”的初衷都是不得已而为之的,“迁徙”中总是饱含着“背井离乡”的悲观主义情节。与“背井离乡”相反,“安土重迁”则是农耕文明的文化根基。所以,汉语中后来相对地以“衣锦还乡”、“荣归故里”等词来表达在不得不离开本乡本土,在异乡经过一番努力奋斗后的个人身份和地位的提升和转换。
费孝通先生曾经对农耕文明与游牧文明、工业文明之间的差别做出如下表述,即“农业和游牧或工业不同,它是直接取资于土地的。游牧的人可以逐水草而居,飘忽不定;做工业的人可以择地而居,迁移无碍;而种地的人却搬不动地,长在土里的庄稼行动不得,伺候庄稼的老农也因之像是半身插入了土里,土气是因为不流动而发生的。”虽然,这一段表述对农耕文化做出明确定位,但对游牧文化而言“飘忽不定”的表述与游牧文明现实状况存在一些偏差。但游牧,不是一种漫无边际、没有目的、毫无章律可循的流动。人们看到的“流动”或“飘忽不定”只是游牧的文化表象,而它的流动是有规律、规范和内在逻辑的。这一内在规律就是移动性。事实上,把游牧与移动性紧密联系起来的所谓“飘忽不定”,只能是“乞讨者或者无家可归者”。
其实,“移动”与人类文明形态相生相伴。与农耕文化中的“安土重迁”思想相反,游牧文化则更注重移动性(mobility)。可以说,游牧文化完美地诠释了移动性。“移动性”与“移动”之间只差一字,但意义差异较大。移动,是作为工具性、经验性移动;而移动性,则是根植于游牧文明内部的文化逻辑,可以决定其文化方向和边界的重要因素,也是上升到决定“民族性格”的层面。质言之,固定、定居是农耕文化之常态,而移动性是游牧文化的基本属性。当然,这里的“移动性”与“固定性”并不是划分游牧民族和农耕民族的绝对标准。农耕文化中也存在移动,而游牧文化中也存在暂时的固定性。换言之,这是一种“质”的表述,而不是“量”的问题。关于游牧文化的“移动性”可从三个方面理解。
(一)移动性与空间
关于“游牧文化”的理解,“逐水草而居”、“居无定所”、“从事畜牧”、“粗放型经济”等词汇是大众对游牧文化的常规认识。当然,这些对游牧文化的表象性认识,主要还是由游牧民族所处的地理生态环境所决定的。一般而言,游牧民族居住的地区属于干旱或半干旱地区,日照、湿度、温度、土壤、植被、水源等等方面都不适合于大面积农田耕作。而恰恰是这种环境下造就了游牧这一特殊的文明形态。换句话讲,游牧也是适应这种生态环境的生产生活方式。
游牧,从基本的层面来说,是人类利用农业资源匮乏之边缘环境的一种经济生产方式。利用草食动物之食性与它们卓越的移动力,将广大地区人类无法直接消化、利用的植物资源,转换为人类的肉类、乳类等食物以及其他生活所需。
在这种生态环境以及在此基础上形成的生产方式,其实也决定了游牧人群移动的必要性。王明珂先生认为,“游牧人群的移动力,主要来自其主要财产(牲畜)都长了脚,来自其生产方式不固着于土地,来自其‘作物’随时可收获(牲畜随时可食)无需等待秋收。生存于资源不确定的环境中,这样的移动力是必要的。”质言之,特定的生态环境造就了特定的生产方式以及在此基础上形成的移动性。
可以说,游牧与其移动性都是适应生态环境的结果。农耕文化,着重强调人与土地根深蒂固的捆绑关联,农民只要不离开自己的那块土地便可以保持其身份,如迫使离开属于自己的那块土地则变为“移民”。但,游牧文化不存在这一问题。例如,一个牧民,带着家户和畜群从这一草场转移到另一草场游牧,他的身份不会出现任何变化,甚至可以说他正是通过这种流动与移动来保持其身份和文化认同的。因此可以说,游牧文化也与土地有着“生死相依”的联系,但因为它的形态是移动的,所以需要更大空间的支持,并且这种空间是平面的展开,而不是立体的延伸。
(二)移动性与财富
移动,不是漫无目的的移动,它有其内在逻辑。关于移动性与财富表述关系可以为此提供一个合理性解释。关于这一点,20世纪上半叶,美国著名汉学家、蒙古学家欧文·拉铁摩尔(Owen Lattimore )在其《中国的亚洲内陆边疆》(Inner Asian Frontiers of China)一书中就曾有过精准的论述。欧文·拉铁摩尔论述道:
在草原游牧经济中,移动性与固定性都是内在的。自给自足的经济资源的固定性,与取得和使用各种资源的特殊方式而造成的移动性,以不同的比例成分组合在一起。在每一个可能的组合中,要么偏重于财富,要么偏重于移动性。任何地区都没有理想的和谐组合。移动的极端是马上的战士,隐蔽的极端是戈壁中骑骆驼的人,财富的极端是在有水的溪谷中精耕的田地,它在这片大草原中是孤立的,并被游牧的王公所占有。但是马上战士积累过多时就丧失了他的移动性。骑骆驼的人不能在戈壁的贫乏环境中获得任何财富。被保护的绿洲使其保护者不能移动,如果绿洲太富足了,或者它的保护者在草原战争中的移动性不够,绿洲就总会被外人侵入。
对比中剥离一些要素的影响,其实从中可以理解到对于游牧文明不适合财富的过度积累,财富对游牧民族来说是一种实实在在的“累赘”。在这个意义上,“纯粹的游牧民族是贫穷的游牧者。”游牧生产生活在物质的形式与实践以及非物质的认知与认同上都形成了独特的“贫穷”与“移动性”特征。例如,适应游牧文化的“物品的可携带性”。这一点可以从蒙古游牧民族的传统居所———蒙古包的结构与功能表述中得到有力证明。蒙古包的形制,看似简单,但结构合理、功能完善。搬迁时,只用一两辆牛车便可完成,熟练的人不到两个小时就能将蒙古包搭建。蒙古包具有简洁、轻便、富有弹性、可拆可卸的特征。不仅轻便又暖和,非常适应游牧生活。总之,移动的能力也正体现在生活资料的轻便上。然而在另一方面,“轻便”也意味着“贫瘠”。当然,诸多世界民族志资料证明,对于“贫穷”与“富有”,每一个族群表述是不尽相同的。
再者,人群在某一个固定地点上的生产资料与生活资料的复杂化与多样化(例如,大到城郭、城堡、宫殿,小到村庄、农舍房屋)是难于移动的。问题在于,这种难于“移动”也使它们成为容易受攻击的目标对象。在中国历史上,改朝换代之后,总是进行一系列的新旧替换。比如,元大都。然而,历史上唯一幸免的是明清两代皇宫。与此不同的是,作为游牧文化的典型代表建筑———蒙古包,不仅结构简单、轻便,还具有可复制性和迅速可恢复性特征。再譬如,所谓“长了脚”的畜群(财产),不会被动地受攻击,因为它是移动的。
(三)移动性与社会边界
在这一特殊生态经济基础上形成的人与畜的空间移动,让游牧民族有能力建立社会文化边界,也赋予他们突破社会边界的能力。游牧民族在移动性与财富积累的关系中去适应政治社会的历史变迁以及社会边界的维持。这也是欧文·拉铁摩尔的历史循环论的主要思想。可以说,在蒙古民族为代表的游牧文化遵循这样一种范式,即移动性与财富。游牧文化中财富和移动性形成此消彼长的循环态势。
由于这种原因,虽然大体上草原是和中国分离的,但二者的相互影响却没有停止过。游牧民族征服中国时,移动性对财富的统治最强。但是这种统治又因财富的累积而妨害了移动性。征服者还要依赖于官僚阶级来征收赋税和施政。游牧民族的统治者到了中国以后,他们就脱离了本身权力的根源,转而依赖笨重而易遭攻击的农业机构。因此,当开发固定文明社会的利润减退时,他们也和其他朝代一样被叛乱或是新的游牧民族的侵入而摧毁。在中国强盛而使草原游牧称臣纳贡时,财富对移动性的统治最强。但是这种统治也会因其移动性而妨害于财富。被委任统治边疆的官吏们,逐渐脱离汉族财富的根源,而取得草原权力的根源。附属的草原部落,则要求给其忠诚还以较高的代价,利用其移动性逃避惩罚。于是移动性开发财富的现象又从此开始。
在移动性与财富(固定性)的历史循环模式中,移动性是维持蒙古民族的社会与文化边界的一个界限。他还指出,清朝对蒙古人的征服,给这一“移动与财富”的循环模式画上了句号。当蒙古各部落归附清朝后,满洲人以严格的土地制度使蒙古人减少其移动能力,变得更加依附一小片所属领地。也就是,将蒙古部落分裂为更小的若干群体,“部落原来可以用部落战争来解决的边界及法制争执,而现在都用调节的方法来解决。统治者不让争执的双方有任何一边战胜而吞并那一方的势力,他只把土地分割使双方都成一样的王公。”这也是满洲人对蒙古人施行的“分而治之”政策。
在这一点上,托马斯·巴菲尔德(Thomas J.Barfield)也曾以同样的口吻讲道:“与其他外族王朝一样,满洲人在边疆政策方面也富有经验。清朝对草原部落秩序的弱点以及如何利用这种弱点很有一套。传统的东北战略是让蒙古地区的游牧力量保持一种政治混乱状态,从而使他们无法阻止起来,无法对华北构成威胁。满洲人通过既让游牧力量处于分裂状态并使他们置于中原直接统治之下的方式,将这一政治发挥得淋漓尽致。这一成就在满洲人对付草原部落的能力之中是有根基的,也在明朝之后草原不同寻常的政治结构中表露出来。”
除了自上而下的政策之外,随着纯粹的“游牧者越来越倾向于被定居化、农业化或者畜牧饲养化”,还有出现了商人阶层形成财富对移动性的控制。拉铁摩尔说,蒙古王公贵族通过抑制蒙古商人的兴起和保障中国汉地商人,以及限制商人的移动性的过程中,对一切交易征税。这个过程更加剧了蒙古人对移动性的缺失,导致骁勇善战的性格弱化,从而被固定在特定管辖地理范畴之内并以纳税来臣服于满洲人。这也意味着他们移动性的丧失决定其社会与文化边界的转变。
三、余论
在人类历史上,不同的人群在不同地域环境创造出不同的文化类型和文明形态。文化类型的存在恰恰表现出各种“边界”的存在。在游牧文明与农耕文明的对比中强调其“文化空间”,这是文化的一种表述方式,对于“文化空间”的认知与理解也给不同文化类型提供了一种解释途径。
游牧文化,独特的生态环境以及适应这种生态环境上产生的独特生产方式和文化特性,形成了游牧文化的核心价值——移动性。诚然,所谓“移动性”并非绝对的移动,而是“动中有静、静中有动”。游牧文化有“固定”,农耕文化也有“移动”特征。
游牧中,可移动的畜群、可移动的居住空间、不适合财富积累的特征等,从经济基础到上层建筑都体现了游牧文化的移动性特质,也就是日本学者松井健所称之“柔软的社会结构”。值得一提的是,一些历史文化现象能够传承几百年并留存至今,也正因为淋漓尽致地体现了游牧文化的移动性内在逻辑。移动性,是表述游牧文化的一个阐释视角。
原文刊于:《内蒙古财经大学学报》2016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