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6-16 《人民论坛·学术前沿》2025年第10期 张安福
【摘要】自先秦至清代,历代中原王朝持续有效的边疆治理,对于中国国家形象的塑造发挥了重要作用。中国古代对边疆地区采取丰富多元、因地制宜的空间治理措施,使得古代中国呈现出开放包容的国家形象;边疆地区也是古代大规模移民的重要区域,在不同时期、不同区域形成屯戍移民、双向对流移民、游牧南下与农耕北上等多种形式的移民浪潮,中原王朝采取不同措施推动农牧一体化治理,促使多元一体的国家局面形成;边疆地区是多元文化汇集之地,历代中原王朝采取“书同文”、推广儒学传播等措施,推动边疆多民族对中原王朝的文化认同和“大一统”国家的形成。由此,古代中国通过对边疆地区特殊区域的空间治理、移民治理、文化治理等策略,从不同路径丰富并完善了中国的国家形象,塑造了古代中国开放包容、多元一体、守正创新的大国形象,使得边疆地区成为中国国家形象形成和对外传播的关键区域。
【关键词】中国古代 边疆治理 民族融合 国家形象塑造
【中图分类号】D633 【文献标识码】A
【DOI】10.16619/j.cnki.rmltxsqy.2025.10.006
【作者简介】张安福,上海大学文学院教授、博导,丝绸之路文明互鉴研究中心主任。研究方向为丝绸之路文化史、边疆治理与民族融合。主要著作有《环塔里木历史文化资源调查与研究》《唐代农民家庭经济研究》《历代新疆屯垦管理制度发展研究》等。
边疆地区是构建中国国家形象的重要区域。中国疆域辽阔、民族众多,边疆区域作为多民族聚居之地,历代中原王朝持续有效的边疆治理,对国家形象形塑与对外传播至关重要。自先秦至清代,中原王朝采取的空间治理、移民治理和文化治理等治边措施,成为推动多民族融合以及构建中国兼容并包、吐故纳新的独特形象的内在动力。
空间治理:疆域整合与开放包容的中国国家形象塑造
空间治理既是中国历史上边疆地域整合的重要环节,也是促进边疆多区域族源认同的基础措施之一。中国历代边疆空间治理通过五服制、军府制、羁縻府州以及“改土归流”、行省制等制度,推动边疆地区逐渐内地化,为边疆多民族对中原王朝的空间认同和最终融入中华民族共同体提供了客观保障。
五服制体系与边疆空间秩序的初步确立。五服制(甸、侯、绥、要、荒)是中国古代最早的边疆治理体系,西周以王畿为中心,按距离远近实行层级化管理,通过空间差序格局构建了天下共主的政治秩序。周王室在军事征服的基础上,命五服之地参与国家祭祀、朝觐礼仪,强化各地对周王朝的认同,使其成为西周王朝国家组成部分。同时,在周边族邦地区建立侯伯,监管周边族邦的尽职情况,形成以王畿为中心、诸侯拱卫的政治格局。此外,周王亲自巡查边疆族邦或派遣甸服朝臣到地方巡视,检验边疆族邦对西周王朝应尽的职责。[1]周天子还会举行“四方民大和会”,《康诰》记载:“周公初基,作新大邑于东国洛,四方民大和会,侯、甸、男,邦采、卫、百工、播民,和见士于周”。[2]这反映了周代通过分封制和五服体系整合四方之民的政治实践,力求消弭内外服的区分。
由此,以五服制为基准的边疆空间治理模式为后世边疆治理提供了范式。秦汉时期也以“服事观”为基础,对边疆采取差别化治理——在边远地区设“典客”“典属国”,通过册封、和亲等手段笼络边疆族群首领,维系名义上的隶属关系,[3]实现边疆多民族空间认同的目标。
军府制与边疆空间军政管理。军府制度是中国古代边疆治理的重要制度创新,在构建边疆地区政治秩序与促进文化认同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从汉代西域都护府的初创,到唐代都护府的全面推行,再到清代的完善,军府制的发展历程不仅体现了中央政权对边疆地区治理能力的不断提升,更在客观上促进了边疆地区空间管理秩序的建立。
汉宣帝神爵二年(公元前60年),汉朝首创西域都护府,底定了西域管理空间,建立了中原治理西域的第一个军政中心。郑吉因平定车师、招降匈奴日逐王,被任命为首任西域都护,标志汉朝对西域的直接管辖。西域都护“督察乌孙、康居诸外国动静,有变以闻。可安辑,安辑之;可击,击之”,[4]不仅承担着统辖西域诸国的行政职能,更通过军事镇戍与外交协调相结合的方式,构建了中央政权对边疆地区的有效管理机制。
唐朝在边疆地区设立了安西、安东、安南、安北、单于及北庭六大都护府。贞观十四年(公元640年),安西都护府始设于高昌故地,唐朝平定阿史那贺鲁叛乱后,于显庆三年(公元658年)将安西都护府迁置龟兹,并建立了“安西四镇”军镇体系,实现对塔里木盆地的军政治理。长安二年(公元702年)十二月,唐朝置北庭都护府于庭州,通过屯田和招抚游牧部族稳定边疆,完善了对天山北麓的管辖。总章元年(公元668年),唐朝设安东都护府治理东北边疆地区军政事务,史载“九月癸巳,司空、英国公勣破高丽,拔平壤城……以其地为安东都护府”,[5]安东都护府初期以军事镇抚为主,后因高丽遗民内附,逐步推行州县化管理。安南都护府的设置与西南边疆局势相关,“调露元年(公元679年)八月,改交州都督府为安南都护府”,[6]兼具军事防御与民生保障功能。安北都护府与单于都护府分治漠北与漠南,麟德元年(公元664年),改为单于大都护府,[7]通过招抚降户、安置游牧部族,将边疆多元族群“分而治之”。
唐代六大都护府的设立全面提升了边疆治理能力,延续了汉代西域都护府的传统,并进一步扩大了边疆治理范围,由此使得边疆地区成为唐朝与朝鲜半岛、北部草原、西域、中南半岛等多文化交融之地,丰富和发展了具有包容性和创新性的中华文明体系中的大唐文明特质,成为中国国家形象塑造的重要时期。
改土归流和行省制推动边疆空间治理能力不断提升。元明清时期,改土归流是边疆治理的重要举措之一。元代在西南地区首创土司制度,将各族首领纳入国家官僚体系。明初继承元制,在西南地区广设土司,“皆因其俗,使之附辑诸蛮,谨守疆土,修职贡,供征调,无相携贰。有相仇者,疏上听命于天子”。[8]然而,土司制度具有“必假我爵禄,宠之名号,乃易为统摄,故奔走惟命”的弊端,[9]由此,中央政权开始改变土司的特权,将其纳入郡县制的管理制度中,“土流并治”政策应运而生,“永乐十一年(公元1413年),思南、思州相仇杀,始命成以兵五万执之,送京师。乃分其地为八府四州,设贵州布政使司”。[10]
明代“土流并治”的尝试为后来的彻底改革奠定了基础,至清代雍正年间,中央政权进一步强化边疆治理,在边疆地区大规模推行“改土归流”政策,“欲安民必先制夷,欲制夷必改土归流”。[11]魏源在《雍正西南夷改流记(上)》中指出,“治川边诸土司也,用兵最先……治滇边诸夷也,先革土司,后剿倮夷……治黔边诸夷也,首尾用兵凡五六载,终于古州,而始于广顺州之长寨……治粤夷也,先改土司,次治土目”。[12]通过改土归流,中央政权废除了西南地区世袭土司的自治权,代之以流官直接治理,加速了西南地区与内地的一体化进程。
此外,元朝开始在边疆地区实行行省制。元朝不分南北,在边疆地区陆续设立十一行省,尤其是通过辽阳行省和征东行省统辖“辽阳高丽”,甘肃行省等镇抚“回鹘河西”,云南行省等“置府”管辖“交占云黎”,岭北行省及蒙古大千户镇护“阴山仇池”“故境”等。[13]明朝和清朝则继承和发展了元代的行省制度。尤其是清朝后期,在西北、东北、东南边疆分别设置“新疆省”“黑龙江省”“台湾省”,将边疆地区前所未有地与中原紧密联系在一起,在行政制度上具有里程碑意义,并使得中国国家形象得以在边疆地区全面展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