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民(1896—1943),男,字润莲,湖南湘潭人,中国共产党的优秀党员,革命烈士,中国共产党早期卓越的财经工作领导人,1943年9月英勇就义。他一生忠诚于党和人民的革命事业,特别是在红色政权的财政、金融和经济建设方面作出了开创性的贡献。2009年9月,毛泽民入选“100位为新中国成立作出突出贡献的英雄模范人物”。
毛泽民幼年读过私塾,后随父亲在家务农。1921年,在哥哥毛泽东主席的指引下,离开家乡前往长沙,同年秋,在湖南自修大学及其附设的补习学校学习和工作。1922年,中国工人运动掀起高潮,毛泽民开始在长沙展开工作,同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22年底至1924年秋,毛泽民一直在江西省萍乡市安源从事工人运动工作。其间,他筹划创办中国第一个工人消费合作社并担任经理。1925年,他到广州第五期农民运动讲习所学习,同年底任上海中共中央出版发行部经理;1926年,在上海建立秘密印刷厂,承印党中央的理论刊物《向导》、团中央刊物《中国青年》等。“四一二”政变后,他奉命离沪至武汉,任汉口《民国日报》社总经理,大革命失败后,回到湖南在湘潭、湘乡一带从事农运工作。1927—1931年,毛泽民在上海、天津继续秘密开办印刷厂;1931年11月,被任命为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财政委员会委员;后任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国家银行行长。他在任职期间发行苏区货币、统一苏区财政、发行建设公债、提倡储蓄运动等。长征途中,毛泽民任中央军委直属纵队第十五大队政委,负责中央纵队的筹粮、筹款和后勤供给工作,管理着红军宝贵的“钱袋子”(金银、货币),他克服重重困难,保障了部队的基本供给,被誉为“长征路上的红色理财专家”。到达陕北后,任临时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政府西北办事处国民经济部部长,领导恢复和发展边区经济。
1938年2月,因积劳成疾,毛泽民前往苏联治病和学习,途经迪化(今乌鲁木齐)。1941年2月,他从苏联回国途经新疆,根据党中央指示,化名周彬,暂留迪化开展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工作。之后,他担任新疆省财政厅副厅长并代行厅长职务。此时的新疆正值财政极度困难时期,他首先对全省财政金融进行整顿,建立财政机构,培训财政干部。他将财政厅编制压缩,在喀什、和田、阿克苏、伊犁、阿山和哈密等地区设财政局,各县设税务局,省、区和县均设银行金库,极大改善了新疆混乱的财政状况,有力支援了抗战大后方。
毛泽民亲赴喀什召开南疆各地、县财政局长和税务局长会议,研究和解决财政金融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为解决财政干部缺乏问题,他在迪化创办财政专修学校并亲自授课。为抑制通货膨胀,稳定物价,对币制实行改革,废除以两为单位的旧银票,改用以元为单位的统一新币。为保证新币的稳定性,他严格控制新币发行量;为增加黄金储备,充实新币基础,在迪化成立金矿局,在伊犁、阿山成立金矿分局。由于大量法币流入新疆,影响新币流通,毛泽民决定在新疆境内不得流通法币,从而稳定了新币的流通。为控制预算外开支,毛泽民领导财政厅编制收支总预算,成立财经委员会,对经济建设、发展文教卫生方面的开支放宽,而对军费和“公安费”则控制很严,使教育经费由4.5%增加到11.5%。为支援抗战、建设新疆,协助制定新疆第二个三年建设计划。
毛泽民任新疆省财政厅厅长期间,独山子油矿、阿山金矿、面粉厂、皮革厂、电厂、锯木厂、汽车修理厂等陆续兴建和发展起来;迪(化)—伊(犁)、迪(化)—塔(城)、迪(化)—哈(密)、迪(化)—喀(什)4条公路修建完毕。他为筹集建设资金,将新疆省省立银行改组成官商合办的新疆商业银行,并任新疆商业银行筹备委员会委员长,1939年1月1日,任新疆商业银行理事会理事长。为解决建设资金不足问题,1941年4月,新疆省政府在毛泽民倡导下发行了600万元的建设公债,由于各界踊跃认购,发行量达670余万元。
1941年7月,毛泽民改任民政厅代理厅长后,在新疆各地建立养老院、孤儿院,收养鳏寡老人和孤儿,制定了《救济院整理大纲》,于10月31日公布。他推动废除农官乡约制,健全行政机构,制定了《新疆省区村制组织章程》,于11月1日正式公布施行。他十分关心救济院的建设工作,整顿扩建17所救济院,举办医药医疗训练班,培养出一批少数民族医务人员。他曾说:“我到新疆来,能为新疆各族人民多做一些工作,这是我最大的愉快”。在新疆任职4年多,他严于律己,生活俭朴,廉洁奉公,全身心地为新疆各族人民服务,为发展边疆地区生产、改善人民生活、支持抗日战争,做出了极为重大的贡献。
1942年,新疆军阀盛世才背信弃义,投靠蒋介石,公开反共。9月17日,毛泽民等共产党人被盛世才软禁。1943年2月7日,他被逮捕并关进迪化第二监狱。在狱中,面对敌人的威逼利诱和酷刑折磨,毛泽民大义凛然,坚贞不屈,痛斥反动派的罪行,捍卫党的机密和尊严。9月27日,毛泽民与陈潭秋、林基路等共产党人不幸被盛世才秘密杀害于迪化,壮烈就义,年仅47岁。
供稿:地县志工作处
本期编辑:马相军